关于组织我院2023年上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

时间:2023-04-11浏览:12155设置

二级学院:

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(中发[2007]7号文件)和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(2014年修订)的通知》(教体艺[2014]3号文件)的精神和要求:所有在校大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测试。实施《标准》是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开展的指令性工作,是落实学校体育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。通过《标准》的实施,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,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。《标准》的测评是检验每个大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状况的具体尺度,是大学生进行个体评价的重要内容,能较全面地反映学生的体质和健康水平,也是学生毕业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。

根据《教育部关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通报制度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,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安排2023年上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请各二级学院综合办、学工办共同组织好学生参加测试工作,务必通知到每个班级,按照学院统一安排,按时、有序参加测试。测试前以班级为单位,由体育委员自行组织热身,避免运动受伤。

2.测试对象: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(含专升本)

3.测试地点:兰溪校区综合体育馆、北田径场、风雨跑道

4.测试时间:417-5月24

5.测试项目:

 第一单元测试: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立定跳远

 第二单元测试:50米跑、1000米跑(男)/800米跑(女)引体向上(男)/仰卧起坐(女)

6.测试安排:各学院班级具体测试时间(见附件)。

7.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持本人一卡通参加测试。没有携带证件者,不准参加测试。

8.第一单元测试项目行政班级进行,请各班学生务必按约定的时间参加测试,仪器项目测试地点篮球馆室内篮球场。立定跳远测试地点训练馆。无故未按时参加测试者则按缺考处理,不再另行安排测试。

9.凡因病、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,需开具校医院证明,并填写免测申请表(见附件),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,方可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崴脚、扭腰等较轻伤病不给予免测)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统一收齐,并填写免测汇总表(见附件),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24日前交至篮球馆206综合办,逾期不再受理,办公室联系电话:0579-88321062。

10.因疾病、身体未恢复健康状态、事假等个人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学生可申请缓、补测,由各班级体育委员负责登记并在班级名单上标注。

11.测试学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,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冒名顶替者,一经发现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,并上报学院,以考试作弊论处。

12.测试学生须穿着运动服、浅底软运动鞋参加测试。如有疾病(例如:心血管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)不宜参加个别项目测试,或者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,请务必立即声明。

13.补测安排:未参加班级统一测试,因请假、发挥不佳等原因需参加缓、补测的同学,测试时间见附件

14.成绩查询:参加测试结束后一周左右登录172.29.200.75查询。(仅限校内网,账号为学生学号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,第一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)


附:2022级体测时间安排.xls 2021级体测时间安排.xls 2020级体测时间安排.xls  补测时间安排.docx

        免测申请表.doc 免测汇总表.doc



 行知学院教务部、学工部

    行知学院基础部

2023年4月11





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版权所有 © 2017-2018
空间提供: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化办公室    管理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