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,增强学生体质,提高我院学生运动竞技水平,促进各学院间的交流。经行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组委会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操舞比赛。请各参赛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.比赛宗旨
团结 友谊 拼搏 进取
二.主办单位
行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三.承办单位
行知学院基础部体艺教研室
四.参加单位
全院学生(商学院、法学院、文学院、设艺学院、理学院、工学院)
五.竞赛日期和地点
时间:2022年6月8日13:30
地点: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体育馆(篮球馆)
六.竞赛项目及人数
(一)大众健身操
自选或自编操:成套动作时间2-3分钟,音乐服装自备,参赛人数不限,男女不限。
注:所有规定操开始和结束(1-8拍)动作可改变。
(二)健身排舞
自选曲目(串烧或单曲):成套动作时间3-4分钟,音乐服装自备。参赛人数不限,男女不限。
要求:
1.舞步方向:前奏结束后,运动员面向裁判员完整的完成一次舞步(2个方向或3个方向或4个方向的舞步)段落后方可改变舞步的方向。 队形变化不得少于三次。
2.舞步风格:排舞基本舞步适用于不同风格,同样的舞步动作在不同风格曲目中应用不同的表现形式演绎风格。
3.基本舞步:编排过程中,舞步必须清晰准确展示;可以改变方向、更换左右脚,舞步性质和节奏不能改变。
4.舞步移动:队形变化或队员换位移动时,可利用方向、面的变化进行移动,也可以更换左右脚(更换左右脚时不能改变原舞步性质,如:左脚海岸步可以转换为右脚海岸步),更换左右脚移动到位后应立即恢复到与音乐所对应的原舞步。
5.在不改变曲目风格和音乐节奏的前提下,可对曲目的前奏(队员入场)、间奏和舞谱描述以外的上肢动作、舞步方向、队形等进行编排;所有项目结尾部分可以有不超过2个8拍不同于原舞步的编排。
6.成套动作中依次或交替完成动作时,不跳舞步的选手停止时间不得超过8拍。
(三)体育舞蹈(包括街舞)
自编组合或规定组合,音乐服装自备,参赛人数不限,男女不限。
七.竞赛办法
(一)比赛直接进入决赛,出场顺序赛前抽签决定。
(二)单项比赛
大众健身操自选或自编动作;健身排舞;体育舞蹈(包括街舞)各单项直接决赛,以决赛的成绩评定名次,优胜者名次列前。
(三) 竞赛规则
比赛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《2013年全民健身操大赛评分指南》、《全国排舞比赛评分规则》、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评分规则》。
八.参赛组队规定
(一)运动员参赛条件
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院在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,且身体健康者。
(二)组队
比赛运动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报名,各学院每个项目仅限报三支队伍参赛,每支队伍人数不限,男女不限。各二级学院限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。报名由各班级体委负责汇总至二级学院体育部,截止日期5月18日前。
九.计分及奖励办法
(一)比赛按成绩录取:各单项报名分别取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最佳组织奖予以奖励。
(二)各二级学院代表队评选优秀运动员1-2名,颁发荣誉证书。
十.经费
参赛人员费用等由各参赛队自理。
十一.裁判员选聘
1.仲裁委员、技术代表、总裁判长等由主办单位选聘;
2.各单项比赛的裁判员,以及执法工作和考核由主办单位统一审核认定。
十二.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
1.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选聘。
2.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严格按《竞赛规程》的规定执行。比赛前、比赛中、比赛后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,对违反规定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代表队(员)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名次,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,并上报学校。
3.负责对各参赛代表团、运动队(员)的纪律监督工作。
十三.其它
1.望各参赛队重视赛前运动员的选拔、集训、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。
2.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。
3.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十四.解释权
本规程解释权属行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。
行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2022年4月